湛江发展门户 2013-03-20 16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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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发文,全省建立2成省域主中心城市(广州和深圳),3个省域副中心城市(湛江、茂名、汕头)6个区域中心城市(佛山、东莞、珠海、惠州、韶关、梅州)。
参考十一五规划,省域主中心主要是指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十一五规划中有(广深),省域副中心主要是指区域中心城市(十一五规划中有湛、汕、韶、珠)区域中心城市主要是指地级市十一五规划中所有地级市都定位为区域中心城市。 广东省其此次的城镇体系规划的城市个数与此前相关官员放出广东省地市应保留个数基本相同。